商标案例
“尖庄”携“剑”讨“剑庄” | |
更新日期:2012/5/28 所属类别:商标案例 | |
2011年3月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2011)商标异字第04115号商标异议裁定书裁定:四川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代理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和四川绵竹剑南春酒厂有限公司对第5147754号“剑庄”商标提起的异议理由成立,“剑庄”商标不予核准注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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