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认定
江苏省互联网平台企业申报通知 | |
更新日期:2019/2/20 文章来源: 点击次数:4101 次 | |
日前,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开展互联网平台经济 “百千万” 工程第四批重点企业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本年度的省级互联网平台企业申报开始,并将于3月15日前截止。 1 申报范围和类型 围绕商品交易、服务供给、要素支撑等关键环节, 互联网平台经济“ 百千万”工程重点企业主要以电子商务为重点。 申报企业类型分六大类, 分别是: 网络销售服务平台、大宗商品现货交易网络服务平台、物流专业服务平台、满足多样化需求的细分服务平台、信息资讯服务平台和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企业需明确选择其中一个类型进行申报,并相应拟定较完备的“ 十三五”期间发展计划。 2 申报企业条件 江苏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拥有自主开发的互联网服务平台且已上线持续运营三年以上(含三年),产业领域和经营范围符合我省制定的服务业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具备鲜明的互联网平台型企业特征。(已列入江苏省互联网平台经济“ 百千万”工程培育企业库且已完成地方前期培育工作的企业, 优先予以推荐申报) 3 支持措施 对入选江苏省互联网平台经济“百千万”工程重点企业,由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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