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网上申请系统上线,国际商标注册更快捷! | |||||||||||||||||||||||||||||||||||||||||||||||||||||||||||||||||||||||||||||||||||||||||||||||||||||||||||||||||||||||||||||||||||||||||||||||||||||||||||||||||||||||||||||||||||||||||||||||||||||||||||||||||||||||||||||||||||||||||||||||||||||||||||||||||||||||||||||||||||||||||||||||||||||||||||||||||||||||||
更新日期:2018/7/2 文章来源:商标圈公众号 点击次数:2244 次 | |||||||||||||||||||||||||||||||||||||||||||||||||||||||||||||||||||||||||||||||||||||||||||||||||||||||||||||||||||||||||||||||||||||||||||||||||||||||||||||||||||||||||||||||||||||||||||||||||||||||||||||||||||||||||||||||||||||||||||||||||||||||||||||||||||||||||||||||||||||||||||||||||||||||||||||||||||||||||
自2018年6月21日起,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网上申请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申请人在我国设有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场所;或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拥有我国国籍均可申请马德里商标。另外,台湾省的法人或自然人均可通过商标局提出国际注册申请。而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人或自然人目前还不能通过商标局提出国际注册申请。 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可以是已在我国获得注册的商标,也可以是已在我国提出注册申请并被受理的商标。
什么是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即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以下简称“马德里协定”)或《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以下简称“马德里议定书”)的规定,在马德里联盟成员国间所进行的商标注册。相对于单独去国外注册,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具有覆盖范围广、手续方便快捷、费用相对低廉的优点。
“马德里联盟”是指由“马德里协定”和“马德里议定书”所适用的国家或政府间组织所组成的商标国际注册特别联盟。 据WIPO报道,《马德里议定书(1989)》将于2018年6月26日起在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生效。届时,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将成为马德里体系第101个成员,马德里体系也将覆盖全球117个国家。只需提交一份申请,缴纳一组费用,便可在117个国家申请保护。像中国、美国、德国、法国、英国、意大利、日本、韩国、俄罗斯、澳大利亚、瑞士等世界主要经济体都是马德里联盟成员。
下面列表详细介绍下101个马德里缔约方:
马德里体系的主要特点: 第一,自注册日起,国际注册具有同申请人在每一个被指定国家进行通常国内申请的同等效力。除非此商标的保护要求在被指定国家内被依照其国内法律于规定时限里被驳回,否则,此国际注册等同于在被指定国家的国内注册。 第二,马德里体系下的国际注册可被视作多个国内注册,因为它同时可在多个国家内产生效力。因此,国际注册的后期管理任务,如对每一相关指定国家的续展、转让等,将通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国际局的单一简单操作而得以大大简化。 马德里体系是一个"封闭的体系",它只能在成员国中间使用,保护只能在体系成员国中间获得,而且,只能通过在其中一个国家营业或因是其国民的商标所有人获得。 如何申请国际注册? 申请国际注册必须先到自己的国家主管局去申请同一商标的国家注册。在马德里体系下,注册申请必须通过原属局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国际局提交申请(而非直接提交),申请的基础必须是相同商标的国家注册,在马德里议定书项下,可基于相同商标的国家注册申请。 其次,申请人需填写国际申请表格来指定拟寻求商标保护的马德里体系成员国。共有三种内容类似于国内申请表的表格,A.此申请仅受协定约束、B.仅受议定书约束和C.同时受协定和议定书约束的不同。 国际局如何处理此国际申请? 国际局仅对国际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包括依照尼斯分类划分商品和服务的类别。当认为国际申请一切妥当之后,国际局就会将带有国际注册号码和国际注册日期的商标登记在国际注册簿里。国际局会就此注册发通知给被指定保护此商标的国家,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国际商标公告上公告此商标并给申请人颁发国际注册证书。国际注册的最初保护期限为10年。从国际注册日起,商标在每一个被指定国享有与直接递交给该国的商标同样的保护。 被指定国的主管局如何将其国内商标法适用于国际申请? 基本上说来,被指定国的主管局有一年时限(或依照议定书有18个月,或因异议而时限更长)根据国内法律来对此国际注册进行实质审查。如根据国内法律存在驳回的理由,则主管局可以拒绝在本国给予保护。 马德里体系提供了一种管理商标保护的简便方法。国际注册的注册人如果希望将这种保护扩展到本注册所并未包括的马德里联盟的其他成员国,他可以通过简单的后期指定申请来延伸国际注册商标在那些国家的效力。这同样也适用于所有人变更、商品和服务的删减或在某些被指定国家放弃保护等登记。 现在国内的很多企业,有的已将市场放在了国际市场上,有的正打算进军国际市场,但是进入国际市场就离不开商标,申请人更应及早进行国际商标的注册,更好的实现企业的自我保护,防止他人侵犯中国企业在销售国的合法权益,既保证企业的良好信誉,又可以长期稳定占领国际市场! 来源:商标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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