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认定
关于组织推荐2018年常州市创新型领军企业和科技型上市培育企业的通知 | |
更新日期:2018/11/22 文章来源: 点击次数:1832 次 | |
转发 各辖市、区科技局: 为继续全面贯彻落实常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产业技术创新中心和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若干政策 措施》(常发〔2017〕15号)文件精神,加快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常州市创新型 领军企业和科技型上市培育企业的组织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创新型领军企业 推荐企业应是属于我市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优势产业领域,主要产品的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国 内领先水平,拥有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始创新成果并加以产业化,市场占有率处于国内行业前三位, 并有意向牵头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引育国际化高端人才团队、按照国家级标准建设重点实验室、工 程中心、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 2.科技型上市培育企业 推荐企业应是国家或省认定的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省(市)民营科技型企业,或者得到国家、省、 市等科技计划资助的有上市或新三板挂牌意向的科技型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属高新技术领域范围,符合 国家产业政策,产品生产过程节能环保。重点推荐有意向在科创板上市或新三板挂牌企业中转板上市的企业 ,已与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或进入实际运作或已处于上市辅导、 股份制改造等阶段的企业,已上市但尚未达到创新型领军企业条件的企业。 二、有关要求 1.各辖市区科技局负责辖区内企业的组织推荐工作。本着企业自愿的原则,由企业填报《常州市创新型领军 企业申报信息表》、《常州市科技型上市培育企业申报信息表》(见附件1、2)。 2.各辖市区科技局统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填写《常州市创新型领军企业申报汇总表》、《常州市科 技型上市培育企业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4),在征求辖市区政府分管领导的意见后,加盖单位公章。请 将各项材料纸质一式一份(含电子版)于2018年12月17日(周一)下班前报送至常州市科技局高新处。 联 系 人:常州市科技局高新处 孙爱民 倪新宇 联系电话:85681525 85681522
2.常州市科技型上市培育企业申报信息表 3.常州市创新型领军企业申报汇总表 4.常州市科技型上市培育企业申报汇总表
(常州市科学技术局代章)
2018年11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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