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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认定
资质认定
高新认定与复审 | |
更新日期:2012/12/13 文章来源: 点击次数:3042 次 |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境内注册的企业 (即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不含港、澳、台地区)) (二)自主知识产权多页 (近三年内,自主知识产权多页(通过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三)产品属于高新技术领域 (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科技人员占30%以上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五)研发费用占销售的比例 (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6%以上;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4%以上;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以上。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六)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高新审查的四大评分标准(如下): 自主知识产权数量 (30分) 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30分) 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 (20分) 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 (20分) (注:收上四项的综合分达到71分以上,即能获“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荣誉) 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后所得优惠: 一、获得国家级的“高新技术企业”的荣誉; 二、企业所得税减免为企业15%征收(一般企业所得税25%); 三、享受研发费用150%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政策; 四、享有引进外地人才的指标(外地人才可以落北京户口) 五、降低企业上市门槛;享受当地与国家的相关政策; 六、企业招投标的必备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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