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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申请人需要知道的欧洲单一专利的要点 | |
更新日期:2012/12/20 文章来源: 点击次数:2714 次 | |
1. 新体系时间表 完整的新体系预计将在2014或者更可能是2015年开始运作。 2. 申请——几乎没有改变 对于新法生效日(2014或2015)之后授权的欧洲专利申请,申请人可以申请单一性的保护,即在整个欧盟(除了意大利西班牙)范围内统一进行侵权和无效诉讼。须提供英法德三国文字的权利要求以及申请的英文及另一种欧盟文字的翻译(比如德文或者法文)。 申请人也可以选择不申请单一性的保护。 授权后的异议程序没有变化。 单一专利的年费预计为平均各国年费的5倍。如果申请单一性的保护,那么授权后就不能选择单独放弃某些国家(例如通过停止交付某些国家年费等方式)。旧体系对于某些行业可能还是会有一定优势。 需要做出的决定: 如果对单一专利感兴趣,现在开始就需要调整授权时间(例如采用拖延战术)。 2013/2014:考虑异议、无效程序的选择问题。不过异议程序目前看来更有优势。 3. 法庭——全新的体系 2014或2015年后,将会由一个新的法庭体系负责所有欧洲专利的无效诉讼——无论新旧、无论是否申请单一性保护。对于申请了单一性保护的专利,这个法庭体系还将处理整个欧盟(除意大利西班牙外)范围内的侵权诉讼。但在最初七年,可以在新体系和旧的各国法庭之中自由选择。 专利权人可以选择对现有的专利申请禁用单一的无效程序。目前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欧专局会开始接受此类申请。 需要做出的决定: 2013年开始需要考虑是否选择对现有专利申请禁用单一的无效程序。此外,如果可以预见未来可能的冲突,考虑选择法庭的体系以及是否需要提前起诉,以确保案件被某个特定法庭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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